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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新型城镇化方案:明显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2022-07-17 14:39:48  来源:东方财富   阅读量:19762   

到2025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明显缩小。

本周二,国家发改委发布《新型城镇化十五规划实施方案》,提出推进新型城镇化40条多余措施,包括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推进新城建设等。

规划显示,十四五期间新型城镇化最重要的目标之一是提高人口城镇化率根据规划,到2025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明显缩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明显提高,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所有未落户居民

十三五时期,新型城镇化取得重大进展截至2020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8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4%但显而易见的是,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还有近20个百分点的差距

从具体操作来看,十四五期间方案中各能级城市的落户标准没有新的变化,都延续了政府最近几年来提出的要求。

比如放宽了除部分特大城市以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了以经常居住地为单位的户籍制度全面取消市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来和本地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类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值占主体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额度限制

其次,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全面形成,城市群承载人口和经济能力显著增强,重点都市圈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基本建成特大城市中心区非核心功能有序疏解,大中城市功能品质进一步提升,小城市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为实现这一目标,规划要求,以辐射带动能力强的超大特大城市和I型特大城市为依托,以推进中心城市和周边城市城市化为导向,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培育发展都市圈,探索城市群和大都市区经济管理权限与行政区域适当分离,建立跨行政区域利益共享和成本分担机制,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求,改变特大城市开发建设模式,积极破解大城市病,推动特大城市瘦身健体

规划还要求分类推进城市群发展,包括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区域战略,加快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积极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经济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实施长江中游,北部湾等城市群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山东半岛,粤闽浙沿海,中原,关中平原等城市群发展引导哈长,辽宁中南部,晋中,黔中,滇中,胡宝鄂豫,兰新,宁夏沿黄河,天山北坡等城市群稳步发展

此外,规划还强调,人民的城市要靠人民建设,人民的城市要为人民建设,顺应城市发展新趋势,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建设宜居,韧性,创新,智能,绿色,人文城市。

为实现这一目标,规划提出,首先要增加普遍便捷的公共服务供给包括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布局,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高公办义务教育比重,鼓励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加强普通高中建设逐步提高公立医院的医疗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能力,组建紧凑的城市医疗集团提高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推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养老服务转型发展,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推进医养结合,扩大护理床位供给

其次,完善城镇住房制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建立房地联动机制,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需求培育住房租赁市场,盘活现有住房资源,扩大租赁住房供应,完善长期租赁政策,逐步使租赁住房享有同等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

第三,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重点推进以旧社区,旧厂房,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旧城更新改造,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模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水电路,燃气信号等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居住区内建筑物屋顶,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的维护,推进公共设施和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安装电梯,打通消防通道,统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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