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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大股东让利

2022-11-14 11:56:41  来源:东方财富   阅读量:18150   

贵州茅台2022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白酒销售收入576亿元,同比增长17%,实现净利润298亿元,同比增长21%在数据预期中,再聊天也没有价值

贵州茅台大股东让利

可是,这份半年报却意外披露了一件事,这件事从未出现在任何数据中我在看茅台合并利润表的时候,发现上半年小股东损益比例异常,从过去的6%左右,到了4.2%简单来说,相当于从大股东的口袋里掏出钱来,分给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

少数股东损益中,财务公司股权占49%,进出口公司股权占30%这些非全资控股子公司都是盈利的根据以往财报的历史记录,这些小股东占茅台税后净利润的6%左右另外94%由上市公司股东所有

结算价大幅上涨。

贵州茅台并表上市公司中,最赚钱的企业是茅台销售公司以去年同期为例2021年上半年,茅台共实现白酒销售收入491亿元,主要由三部分组成:茅台酒销售公司实现417亿元,茅台酒公司从茅台酒系列销售中实现61亿元,进出口公司出口12亿元,其他收入零碎约1亿

其中,茅台酒销售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7亿元,净利润230亿元11.5亿元属于茅台集团,其余218.5亿元属于上市公司全体股东

也就是说,2021年上半年合并报表范围内净利润共计262亿元,其中一家销售公司就占了230亿元。

销售公司之所以比例如此之大,是因为其设立的出发点是将茅台酒销售的利润全部放在销售公司,以达到避税的目的由于消费税只对生产企业征收,税负很重,白酒生产企业单独成立销售公司避税是行业惯例

成立销售公司的目的是让厂家销售的白酒价格尽可能低,这样从价消费税就会少一些制造商卖给销售公司的价格通常被认为是保持制造商全年无利润或微利的基本标准

同时,由于销售公司仍然是厂家的控股公司甚至是全资子公司,所以销售公司按出厂价销售所获得的利润仍然是企业的公司进价和卖价的差价,避免了20%的消费税

这是一笔巨大的收入,为地方政府和企业增加了不少收入。

后来国税局打了这个避税法的补丁,消费税按企业最终售价的12%征收这个补丁之后,如果厂家给销售公司的结算价格在最终售价的60%以内,就不会影响消费税,也不会起到避税的作用

如果销售公司是全资子公司,结算价格多少无所谓利润留在生产总部还是留在销售公司,对股东来说是一回事,没有区别

但如果销售公司不是全资子公司,对于股份公司的股东来说,他们宁愿把利润留在母公司,也不愿留在销售公司因为留在销售公司的净利润会先被小股东挖去

这个比例虽然不高,但是总量惊人以2021年为例,茅台销售公司净利润480亿元,茅台集团多拿的5%是24亿元

因此,从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角度来看,茅台以最终售价的60%作为生产部门和销售公司的结算价格,是最有利于上市公司利益的。

但由于历史原因,这个结算价格一直都挺低的,销售公司留了不少利润,大家也就习惯了,默许了多低我粗略对比最近四年母公司利润表的营业成本和收益与合并利润表的白酒业务的营业成本和收益,大致可以看出

合并利润表的营业成本和母公司的营业成本相差不大,这是很自然的茅台合并范围内销售的每一瓶酒都是母公司生产的细微的差别是母公司销售给销售公司和销售公司的时间差造成的,时间跨度是12月31日

经过观察可以大致发现,母公司与销售公司之间的结算价格大致是最终售价的1/3左右。

如前所述,60%以内,实际上没有避税效应,只剩下向销售公司输送利益的功能只是大家都习惯了,默认了,没人仔细研究这个事情

但在2022年的半年报中,茅台实际上大幅减少了小股东的当期损益证据就是母公司的损益表从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两组数据可以看出,2021年上半年,成本为41.6亿元的产品以141亿元的价格销售给销售公司按照这个价格体系,如果2022年上半年销售成本为48.9亿元的产品,价格应该是165.7亿元但母公司实际营业收入339.7亿元,翻了一倍只是证明母公司和销售公司的结算价格翻了一倍

考虑到2021年上半年,母公司营收141亿元的同时,合并利润表白酒营收491亿元,占比大致为29%结合之前结算价格为终端售价的60%及以下,失去避税意义的观点,我猜测从2022年开始,母公司与销售公司的结算价格将定为终端售价的60%这里2.05倍的0.05倍误差,是因为产品结构略有不同造成的

如果这个推论成立,那么在以后的报表中,大致就是合并利润表营业收入和母公司营业收入基本维持在100:60左右小幅波动的结构难道不是吗您只能连续观察以下报告

不是直销涨价造成的。

为什么这个数据变化不能是直销涨价引起的。

在看半年报的过程中,我第一次也是这样假设的但是,我不是假设直销因为直销业务的收入一直都是算在销售公司里的如果销售公司和母公司的结算价格不变,直接销售涨价本身首先会增加销售公司的收入和利润

直销一直是销售公司的下属业务母公司贵州茅台没有100%控股的直销公司,这是茅台销售体系的事实而且,数值上其实很容易观察到

2022年半年报显示,合并范围内,茅台酒销售收入共计499.6亿元其中茅台销售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479亿元按渠道划分,直销收入209亿元如果直销不在销售公司体系内,49.96—209 = 290.6亿元,不够销售公司479亿元的营业收入

即使拒绝承认直销以茅台酒为主的事实,把系列酒的76亿元营收全部视为直销部门完成,那么直销部门至少实现了209—76 = 133亿元的茅台酒销售额从499.6亿元的茅台销售额来看,133亿元仍不足以卖出公司479亿元的营收

销售公司的收入其实很清晰简单,就是全部茅台酒499.6亿元,减去进出口公司出口的茅台酒约20亿元,剩下的479亿元全部由销售公司实现,包括直销。

在我发现了小股东损益减少,母公司营收大幅增加的数据特征后,我的第一直觉是,2022年第二季度上线的I茅台APP相关销售是否会被母公司直接控制,导致母公司营收大幅增加,小股东损益大幅减少。

但看了数据后,我否定了这个猜测,因为我茅台上半年实现总营收44.16亿元,也就是全部算到母公司,并不能解释母公司营收翻倍的异常现象除此之外,还会面临销售公司数据无法匹配的问题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2022年上半年茅台股份公司生产总部将与销售公司内部结算价格上调100%这样一来,茅台集团持有销售公司5%的股份,相应的小股东损益和年度分红都会大幅下降

此事不仅公平合理,而且对上市公司股东有利但由于它实际上帮助了上市公司的股东,从茅台集团的既得利益者手中拿回了一些蛋糕这东西能持久吗我们只能继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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