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介绍情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3年6月21日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欧鸿,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和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介绍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这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一个大的变化就是采取了减免税限额的方式,请问有哪些考虑?具体有哪些部署?谢谢。
财政部副部长 许宏才: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谢谢您的提问。对新能源乘用车设置减免税限额是这次政策优化的重要内容。这样一个设计是我们在充分听取相关专家和重点企业意见,客观分析当前新能源汽车市场结构和特点之后,采取的一项政策措施。主要考虑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是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明显分化,市面上出现了一些高档豪华车,个别新能源汽车的车型价位已经超过百万元,应当避免高档豪华车过多挤占税收优惠资源,体现政策公平。刚才我在回答第一个问题的时候也说到了这件事。
二是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和升级。新能源汽车在电气化方面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智能化方面还有待加强。刚才辛国斌副部长也讲了很多智能化方面要采取的措施,是我们继续努力的方向。高价位车型在智能化方面通常相对领先,部分车型采取了“换电模式”,从引领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的角度,需要保持一定的减免税额来予以支持。因此,我们没有完全取消高价位乘用车型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实质是两者之间的权衡。
三是新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发展不平衡。与新能源乘用车相比,新能源商用车的市场渗透率偏低,竞争优势不明显。前面介绍相关情况的时候,辛国斌副部长专门介绍了商用车支持还是不够。因此,这次减免税限额就设定在乘用车,对新能源商用车不设定减免税限额。
面对上述考虑,安排了这样的政策。具体来说,就是对享受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乘用车设定3万元限额,对于享受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乘用车设定1.5万元限额,这是两个政策阶段设定了不同的限额。反过来说,实质上就是售价在30万元及30万元以下的车辆不受限额影响,30万元以上的车辆只能按照最高限额享受减免税优惠,超出30万元以上的部分需要按照规定税率缴纳车辆购置税。根据2022年的数据,我们做了一个测算,30万元及30万元以下的新能源乘用车产量大概占87%。设定这个限额,对于购置新能源乘用车的广大消费者和市场总体影响不大,但是结构上作了更精准地安排。
刚才还问到了下一步怎么落实、怎么做。总的来说,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加紧准备推动各项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一是发布政策操作文件,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公告,明确了政策执行期限,实施范围,相关政策口径等,我们还会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二是做细做实新老政策衔接准备工作。这一次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减免税政策,涉及多方面政策调整,包括对新能源乘用车设定减免税限额,调整新能源汽车技术要求,重新发布享受减免税车型目录等,我们将与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做好政策转换各项工作。三是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密切关注和跟踪了解政策出台后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更好地服务行业发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