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前,河南百川尹畅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河南百川尹畅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核问询函》第020084号),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2022年一季度报告,认真研究落实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将财务数据更新至2022年一季度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发行人及保荐人关于河南百川尹畅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股票的申请》问询函回复公开披露后,公司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提交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对本问询函回复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回复进行了补充,现予以公开披露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发行人及保荐人对河南百川尹畅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修订稿)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上述公告文件披露后,公司将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提交相关文件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仍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批,中国证监会核准登记的决定方可实施能否最终通过深交所的审批和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的决定及其时机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长银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