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苏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房实施办法》,其中提到对保障性租赁房在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经济适用房主要面向苏州无房的新市民和年轻人,没有收入门槛工业园区配套比例提高,保障性租赁房建设优先保障工业园区职工在土地支持方面,《实施办法》写明以出让,租赁或划拨方式供应,允许分期收取出让价款,工业园区配套用地面积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上限由15%提高到30%,允许非住宅存量房转化为保障性租赁房在作为保障性租赁房使用期间,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不缴纳土地价款,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房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