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经,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3.99%徐芬芬是其未成年子女林晓曦,林瑞静,李琳的母亲,林晓曦,林瑞静,李琳所持股份的股东权益由其法定监护人徐芬芬统一行使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徐芬芬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经,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3.99%徐芬芬是其未成年子女林晓曦,林瑞静,李琳的母亲,林晓曦,林瑞静,李琳所持股份的股东权益由其法定监护人徐芬芬统一行使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徐芬芬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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