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范平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质量,效率和水平,充分发挥行政规范性文件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等制度价值,最近几天,广东省清远市司法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通知》,并制定了参考模板和制作发放审查主要材料流程图。
据介绍,《通知》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主要材料的标准,允许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写论文填空。
行政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它们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和政府形象,直接影响法治营商环境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清远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起草部门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交合法性审核时应当提交的材料明细及相关要求,能为起草部门提供送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参考模板,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应用考核,将起草部门报送合法性审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纳入依法行政评价指标体系。
最近几年来,清远市司法局认真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监督职责,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中的痛点,难点,提供一站式服务,实施一揽子解决方案,打通服务‘最后一百米’,当好‘法治服务员’清远市司法局党组书记谭斌表示,《通知》的出台是清远落实中央和广东省关于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要求的重要尝试,努力为进一步提高合法性审查报送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提供清远经验